刚刚考完刑事法,乘着现在还记得,写一些关于defence(抗辩的理由)
不需要懂法律的人都知道,其实不管犯了任何法,只要你在法庭上成功辩护(raise defence),你就可以无罪或被减刑。(怎样??有犯罪冲动吗?)
今天我来教大家怎样杀人无罪!!
根据Penal Code 《刑事法典》杀人一般上分成两种:
s.302——murder/第302条——谋杀
s.304——culpable homicide/第304条——刑事杀人
两种都是导致他人死亡,可是这两种之间的差别,可以说三天也说不完。大家只需要知道,
被判『谋杀』的唯一刑罚是——死刑(绞刑)
而被判『刑事杀人』的最高刑罚是——监禁30年和罚款
一个是‘一命换一命’,一个是‘30年后一条好汉’,差别大了吧!
好了,进入正题。基本上,要杀人无罪。各位,有以下选择(我认为比较可行的):
1.向法庭证明你的头脑有问题(unsoundness of mind-s.84)
2.向法庭证明你犯错是因为事实错误(mistake of fact-s.76 & 79)
3.向法庭证明你是在非情愿的情况下醉了才犯罪(involuntarily intoxication-s.85)
4.证明你是小过10岁的
来逐一探讨……
1. 证明你的头脑有问题
根据s.84,你需要证明:
当你在犯罪的时候,你因为unsound mind,对自己的行动没有意识(eg.像梦游一样),或者不能意识到你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或是违法的。
曾经的案例:
Geron Ali v Emperor
1941年,发生在在印度。Geron(被告)与他的情人被村民们排挤。Geron认识一位“圣人”。
有一天“圣人”对Geron说:“你知道吗?其实上天堂最快最容易的方式,就是把人的人头给砍下来。。。”
Geron相信了,Geron的情人也相信了!Geron和被告一起走进村子,“圣人”把给了Geron一把斧头。
路上……
Geron遇到一村民Syak Ali,Geron就用斧头,把Syak Ali的头硬生生给砍下来,然后用手拿着Syak Ali的首级,走回家……
回到家里,Geron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给杀了,然后再将女儿的头割下……
法庭裁决:
根据案件,被告在砍人头时,并没有害怕,和慌张,被告甚至坦荡荡地将死者的头带回家,由此证明,被告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也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在犯法,因此被告杀人罪不成立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《待续》
很期待你的下文~快点咯~考试考得很闷了,现在只要不是谈到化学的东西,我都很感兴趣的了~哈哈~
ReplyDelete连环杀人魔在杀人的时候也不害怕,有些甚至很高兴,这样也罪名部成立?
ReplyDelete连环杀人魔是在不同时间,不同场合,杀了一个有一个,事前更有精细的安排和策划,与上述的案件不同。当有“事前规划”时,杀人的意图已证明,不能用unsound mind的defence。
ReplyDelete是咩?defence都是意图证明了才来用的嘛。但是unsound mind在这个情况下还是不能用。因为unsound mind在这里不是医学术语,而是法律术语。所以,从法律的角度上,变态连环杀人魔只要懂得他在杀人的当下做着什么,他就难辞其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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